他們看到我,都露出了小心翼翼的笑容。
「媽,您回來了。」陳浩搶著接過我的行李箱。
「媽,今晚我做飯,您嘗嘗。」小雅擦著手,帶著一絲討好。
我沒有拒絕,我靜靜地看著他們。
接下來的日子,他們嚴格遵守了「合同」。
他們按時給我轉了三千塊錢。小雅開始每天早上送悠悠,陳浩晚上接。他們分攤了家務。
我有了自己的時間。我報名了社區大學的國畫班,也加入了小區的合唱團。
我不再是那個圍著鍋台轉的「免費保姆」,我成為了一個有愛好、有社交、有尊嚴的老人。
我偶爾會幫悠悠講個睡前故事,偶爾會做一頓我拿手的飯菜,但那都是基於我的意願,而不是我的義務。
半年後,我徹底融入了我的新生活。我的畫作在社區里得了獎,我的精神狀態比以前好了一百倍。
陳浩和小雅雖然過得辛苦,但他們學會了獨立,學會了協作,也學會了珍惜。
有一天,小雅下班回來,看到我正在陽台上晾曬我的新畫作。她走過來,沒有提任何要求,只是輕聲說:
「媽,您現在真漂亮。」
我笑了。
「人老了,也要活出自己的顏色。」
我拿回了我的尊嚴,也重新定義了我在這個家裡的位置。房貸依然是他們沉重的負擔,但他們終於明白,人生的價值,從來不是金錢可以衡量的。
我的離開,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救贖。救贖我自己,也救贖了他們那段被物質和自私扭曲的婚姻。
我不再是保姆,我是我人生的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