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再婚後一直防著繼父,直到她去世我們才明白她良苦用心
母親去世,辦完喪事,繼父拿上他自己的東西就要走,大表姑和村主任卻攔住了他。
「志民,你不能走,你們家的事兒今天得說說清楚,你辛苦了一輩子,老了老了不能連個窩都沒有。」大表姑哭喊著阻攔住我繼父段志民。當初就是這個大表姑把繼父介紹給我媽,又親自把她表弟領進我們這個家的。
還沒有離開的我爺爺奶奶這邊同姓家族裡的幾個長輩也一起阻攔不讓繼父走,氣氛一下子緊張起來,都是一副要給我家做主的架勢。我們兄妹四個有點手足無措,不知道他們是站在哪一邊的。
「馬小冬你們兄妹四個也都過來,咱們一起來說道說道吧。」村主任吆喝我們兄妹。
我是這個家的長子,下面是三個妹妹,我們四個都有大學學歷,除去小妹妹還沒有畢業,我和大妹二妹都已經在城裡成家立業了。

我叫馬小冬,今年36歲,家在城裡,妻子跟我是同事,我們有一雙兒女,一個上小學一個正上幼兒園。
我和下面三個妹妹都隨我母親姓馬,我親生父親家姓李。
在我七歲,下面雙胞胎妹妹小春小夏五歲,最小的妹妹小秋只有10個多月大的時候,我親爸就在外面有了女人,最後不顧我媽苦苦哀求,毅然決然的選擇離婚,拋下我們,跟他外面的女人跑了。
協商離婚時,親爸對我媽說:「這幾個孩子我一個都不要,小美(他的新歡)自己帶著一兒一女,需要我養,將來我老了,有他們呢。我不養你這幾個孩子,將來也不用你的孩子給我養老送終。家裡的房子宅基地土地都給你們,我凈身出戶。孩子們的姓你愛怎麼改就怎麼改,我都同意。」
這些白紙黑字由他自己都寫進協議里,逼我媽簽字按手印。
親爸這是完全斷了自己的後路,把我們拋棄得徹底又決絕。我媽除去哭除去哀求別無他法。
離婚後,我媽在我姥爺和舅舅的支持下,給我們改了姓,把家裡的房本和土地也都更改到了我媽名下。
我爸我媽的婚姻就這樣徹底收場了,我們四兄妹也成了有媽沒爹的單親孩子。

離婚對我母親打擊很大,有一兩年時間她一直精神恍惚。一個沒有文化沒有工作的農村婦女想養大四個孩子談何容易?
剛開始的一年多都是姥姥姥爺和舅舅幫助我們,可時間一長,舅媽不幹了。我姥爺是職工退休的,每個月有兩三千的退休金,為了幫助我們,他那點退休金都貼補了我們家,姥姥還去撿廢品,總惦記多幫我們一點。
我舅媽眼見著得不到公公婆婆的貼補,我舅舅還偷偷拿錢拿東西貼補我們,意見一天天積累,後來終於爆發:「再這樣下去,我要跟你離婚。」
姥姥害怕兒子家庭不保,就把姥爺的退休金重新做了分配,給舅舅1000,給我媽1000,剩下的幾百塊他們老兩口用。這才平息了舅媽的憤怒。
姥爺拿著退休金本來可以生過得很體面,可是姥姥姥爺還是放心不下我們,還要從牙縫裡擠錢給我們,姥爺也放下面子開始跟姥姥一起撿廢品賣錢,兩位老人每天都灰頭土臉弄得特別髒特別味兒。
總這樣下去也不是個事兒啊,我姥姥姥爺這邊開始拜託親戚朋友給我媽介紹對象,想找個男人幫我們一把。
我媽開始時並不想找,她心裡一直盼著我親爸有一天能回來。可是,我爸這一走就再沒有了音信,沒有回來看過我們幾個,沒有給過一分錢撫養費,後來還偷偷把他自己的戶口遷走了。我們只聽人說我爸跟著那個女人帶著女人的兩個孩子去了南方,至於去到了哪裡,沒人知道。
我媽等了三年也漸漸死心了,在我10歲那年,同村裡一個外地大嬸把她老家的一個親戚領進了我們家,那個大嬸說她領過來的男人叫段志民,是她表弟,孤身一人,沒結過婚,他願意過來跟我媽結婚,願意做我們的繼父。

段志民個頭不高,挺黑的,性格內向不善言辭,比我媽還小三歲。
我媽沒看上他,可是這兩年也給她介紹過幾個,男方一聽說帶四個孩子,都搖頭拒絕了,沒人願意當這個接盤俠。
段志民是唯一一個願意的男人,我媽就是再不樂意,她也得三思而行啊。
就這樣,我媽嫁給了我繼父段志民,我們重新組成了六口之家。
繼父沒來之前,看到母親的苦,我就想好了,等我再大一點兒就不讀書了,幫助母親養妹妹們,再大一點就出去打工掙錢,不讓母親這麼辛苦。
那年吃年夜飯的時候,繼父跟我們說:「你們好好讀書,我答應你們媽媽也跟你們保證,你們有本事考上大學我就供你們到大學。」
此後很多年,繼父白天在工地上打工,晚上去火車站汽車站開摩的拉活掙錢,農忙的時候還要跟母親一起種地收秋種菜。
在繼父的努力下,我們一家人的日子漸漸好了起來。我母親的臉色也紅潤有了光澤。
我很珍惜能繼續讀書的機會,努力學習。讀高中我就住校了,每個月休息兩天。在城裡打工的繼父每周末都到學校找我,給我送生活費,每次粗糙的大手裡總提著一個塑料袋,裝的是我愛吃的水果。
他話不多,總說:「吃點好的,別捨不得花錢。」
我順利考上了大學去了外地,家裡剩下三個妹妹也特別懂事特別努力,二妹三妹也在同一年考上了大學,最後小妹也考了出來。
這些年繼父的付出我們四個從心裡是認可的,沒有他,就沒有我們四個的今天,繼父改變了我們的命運。

可是我母親卻一直看不上繼父,還時不時拿繼父跟我風流瀟洒一表人才的親生父親比較,我有點看不慣我媽。
繼父剛過來那幾年,他特別想讓母親給他生一個孩子,母親就是拒絕:「有這四個孩子還不夠?還生什麼生?你要把我累死嗎?」過了幾年,繼父也就不提這個事兒了。
母親還處處防著繼父。繼父無論掙多少錢,都一分不少的交給母親,他的零花錢都是母親給,其實也沒多少,繼父兜里很少超過100塊。
我母親卻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兒,天天家吃家住,要錢幹什麼?繼父很節儉,他那可憐的零花錢也是給我們尤其是給小妹妹買零食吃了。而我母親卻瞞著繼父悄悄存錢,存摺是拿我的身份證開的。
頭兩年村子裡就有拆遷的信兒了,母親更是動了小心思。她自己偷偷跑去城裡諮詢了律師,寫了一份遺囑。遺囑上寫的是拆遷房都給我,我是兒子。拆遷款她自己留一份,剩下的三個女兒平分,唯獨沒給繼父留下一丁點兒。
這份遺囑我們兄妹四個都看到了,我們不敢違逆母親,但是也商量好,真拆遷的話,母親跟繼父哪怕是分開了,我們也要保證繼父後半輩子的生活,尤其是房子,一定有他的住處。
沒料到,還沒有等到拆遷款到手,我母親就病了,還是那種治不好的重病。
自從母親病了以後,母親幾乎每個月都要去住院,在醫院比在家的時間還長,都是繼父在醫院裡照顧,我們說要請護工照顧,繼父說:「別人照顧我不放心,就讓我自己來吧。再說請護工太費錢,退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