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軍畢業以後有了工作,但是掙得不多,除去房租以外,也就夠他自己花銷的。眼看著奔30歲了,談的兩個對象都因為沒有房子而分手。近半年又談了一個,大軍特別喜歡,可女孩家提出的唯一條件是要有婚房。
大軍騙人家說他有房,就是舊了點,可是位置好,還是重點學校的學區房。還帶著姑娘過來看了他媽媽跟老杜住的房子,姑娘挺滿意,也不在乎跟婆婆一起住。
大軍穩住姑娘後就過來找他媽媽,催她無論如何讓老杜把房子過戶過來。
小姨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催老杜,老杜只是一個勁兒的往後推。
老杜突然走了,小姨才知道,早在幾年前這房子已經過戶給了小杜,自己只有一個居住權。
那么兒子的婚房怎麼辦?
「阿姨,要不這樣您看行不行,您放棄這個居住權,我給您拿30萬補償您,您拿這個錢給大軍付個首付,買一套小面積的。」
30萬首付一套小面積的,大軍女朋友說了,房子太小的話,沒法跟婆婆一起住。
小姨猶豫了,她打電話跟我們商量,誰能幫她拿定這個主意?
如果選擇這個選項,小姨以後還得租房住,真是左右為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