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大S過世整整一個月了,這一天我們被一條新聞刷了屏,那就是具俊曄將和大S的一雙兒女平分遺產。

一切是按當地法律分割處理的,也就是說大S並沒有留下遺囑,也沒有和具俊曄簽署有效的婚前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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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俊曄曾經發文說要把自己的權利讓渡給S媽,有記者求證S媽,得到的回應是:「我們悲痛中,可以不要問無情無義的瞎猜問題嗎?」

放棄繼承的話網上發聲明是沒有用的。至少要找律師雙方簽放棄協議,而且轉贈稅費高的離譜。
有些事情不能看他怎麼說,要看他怎麼做。

新聞的真假還不清楚,但當地繼承法和我們不一樣,父母不在第一繼承人行列,第一繼承人只有配偶和子女,所以黃春梅能不能繼承要看大S有沒有立下有法律效力的遺囑。

S媽在前一天發文「他是騙子,我是傻」。
「他」指的是誰?我們不得而知,沒有任何繼承權的黃春梅是不是在等著具俊曄能拿到遺產後分她一些?

黃春梅之前還慷慨激昂地揚言要上戰場,向汪小菲討爛帳。
她搞錯了狀況,就像律師說的,如果沒有具俊曄的授權,她連上戰場的資格都沒有。

而且就算討回來,也是孩子和具俊曄分,和她沒有關係。

黃春梅目前的被動怪不了別人,只因為大S沒有立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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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里說,一對兒女的在成年之前,繼承的份額將由監護人汪小菲代理。
都說汪小菲不戰而贏,其實他才是整件事裡最大的冤大頭。

證據顯示房子是汪小菲出的首付,付了20多期貸款。除了房子,豪車、保姆車也是汪小菲買的,汪小菲還支付了很久的電費和保姆司機工資。

最可惜的就是大S和一雙兒女,本來媽媽留下的財產都是他們的,來了一個外國繼父,在他們家住了3年,還帶走了三分之一的財產。
也就是說,兩個孩子的資產因為媽媽的再婚縮水了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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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是農曆二月二,這一天11歲的小玥兒被爸爸帶出了門,爬山上香祈福。
11歲的小女孩,駝著背低著頭,乖乖地被繼母牽著手。

我們難以想像這個孩子這一個月是怎麼度過的,眼看著媽媽的去世,眼看著外婆小姨和繼父在自己家裡聚會。

也目睹了S一家到現在還沒給媽媽安葬,記者每天在家門外蹲守,網上全是他們家的小道消息。

三年前,大S為了找回自己20年前的愛情,把具俊曄帶回了家。
三年之後,具俊曄把本來屬於兩個孩子的東西帶走了。
那麼問題來了,遺產都分完了,大S什麼時候才能入土為安呢?